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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就业毕业生网上协议鉴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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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毕业生在宁落实就业单位后,须登录"南京毕业生就业网"从"毕业生入口"(或直接由首页网上协议鉴证快速通道)进入毕业生服务区,录入个人资料,并在网上设置相应密码,申报密码作为用人单位在网上签约申报毕业生的依据; 
  2、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应先到市或区(或开发区)人才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取得代理号和初始密码,(单位开户后,可随时在网上对该密码进行修改),登录"南京市毕业生就业网"由"单位或区县入口"进入单位服务区或区县服务区。  
  3、用人单位须在年底前通过"南京毕业生就业网"上申报次年度"年度毕业生需求",经审核后,方可在已审核通过的需求范围内录用毕业生。  
  4、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意向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登录"南京毕业生就业网" (或直接由首页网上协议鉴证快速通道)进入单位服务区,凭毕业生提供的身份证号和申报密码进行网上签约申报。审核通过后单位或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到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大厅10、11号窗口)开具《南京市毕业生接收函》(A类),然后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南京市毕业生接收函》(A类)一并返回学校,作为学校派遣的依据。  5、实行网上签约申报后,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不再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以"接收函"代替就业协议鉴证意见。对未开具"接收函"的毕业生,我市将不予接收其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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