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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网上接收毕业生来宁就业流程
    1、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上网登录招聘(求职)信息。
    2、单位、毕业生双向选择。
    3、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提交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号码和申报密码,签订就业协议。
    4、单位通过“南京市毕业生就业网站”申报毕业生。
    5、申报成功后,单位(或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到市毕业生办公室领取《南京市毕业生
    就业接收函》。
    6、毕业生持《接收函》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毕业生服务区"使用方法
    1、"录入个人资料":毕业生键击"录入个人资料"栏,首先看到《南京市毕业生就业见习期管理规
    定(试行)》,该合同书旨在维护单位、毕业生双方合法权益,其内容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是
    南京市毕业生就业的管理公约,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必须共同遵守。毕业生应仔细阅读,并点击"我
    同意",就可进入下一步"录入简历"操作界面(在 "单位服务区"模块中 ,对用人单位也设置了相
    同的要求)。
    2、"查询招聘信息":毕业生可按专业、学历等条件,查询南京地区用人单位的有关招聘信息,并
    查看该单位的详细情况和联系方法。
    3、"查看审批结果":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提交推荐表原件、密码、身份证号码后,
    就可打开该窗口,查看是否被单位申报、南京市毕业生办是否批准并出具《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接收
    函》(该函作为毕业生本人来宁就业的批准文件,交给学校,作为发放派遣报到证、办理来宁落户
    等手续的依据)。
    4、"户档挂靠":该窗口专用于未就业的南京籍毕业生网上申请返宁落户和非南京籍的硕士以上未
    就业毕业生在网上申请来南京先落户后就业。该申请经市毕分办初审通过后,毕业生可携推荐表、
    就业协议等材料,到市毕分办领取《毕业生就业接收函》,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根据国家、省、市规定,在招聘活动中,应聘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个人收取费用。特此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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